不用担心身份问题了!
好消息!就在14日,加拿大移民局发表了一系列人性化的签证新规定:
凡是人在加拿大、但签证已过期的外国学生、工作者和访客,都可以继续合法居住在加拿大,申请签证的时限最晚延长到今年12月31日!
本来这几类签证过期后,只有90天的重新申请时限;
但今年由于新冠疫情,身处加拿大的外国公民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新签证;
又因为国际航班不断减少、机票一票难求而无法回国,陷入了留也不成、走也不成的尴尬处境。
幸好加拿大移民局也意识到了这种问题,现在及时调整了签证规定,总算让大家松了一口气!
根据移民局的官方内容,之前持有加国的:
学习签证(study permit)
工作签证(work permit)
访客签证(vistors permit)
并身处加拿大的外国公民,如果今年1月30日之后签证过期,都能继续合法停留;
最晚可以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,将签证申请、更新完毕!
而有关申请临时签证时是否需要指纹和照片(生物识别)信息,移民局也在今天15号刚刚更新了规定,表示不用提供了!
规定显示,在加拿大境内申请临时签证的外国公民,暂时都不必提供指纹识别信息,移民部将全权处理和决定申请结果,直到疫情好转到能再次更改政策。
移民局还特别提醒申请者们,不要交指纹采集的$85加币费用。即使申请系统让你付款也可以无视,因为申请者根本不需要提供指纹采集信息!
如果已经申请和交过这项费用了,还是不用提供指纹采集信息,移民局会在处理完申请后把钱自动退还给你。
符合这项新规定的,包括以下所有申请情况:
申请工签延期
申请新的工签
申请学签延期
申请新的学签
申请访客签证
申请访客记录
访客记录(Visitor Record)指的是,那些访客签证还没过期、但滞留在加拿大的外国公民,可以申请这种文件(不是签证)来延长留在加拿大的时间。
而学签和工签尚未失效,但之后不再留学或工作的滞留者们,可以改为申请访客签证,但具体需要满足一定条件。
重新申请工签的朋友们,则有专门的优待政策:在重新申请签证的等待过程中,还可以申请“雇主特别工签”(employer-specific work permit)。
为了拿到“雇主特别工签”来保证自己能继续在加国工作,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有一份工作邀请信。
提交一份工作许可申请,此份申请需要得到劳工市场影响评估(LMIA)的支持、或是LMIA豁免的就业机会。
在这项为符合条件的外国公民所设立的流程中,通知移民部(IRCC)。
看到这些新规定,临时签证即将过期或已过期的外国公民们终于能放心一些了!希望大家在接下来的时间内,都能顺利地办好签证!